企业家阶层的强大有赖于与其他利益群体与社会组织的共生与共赢,有赖于这一利益群体接受其他利益群体制约与监督
文/姜汝祥
当以福特、通用等象征工业革命高潮大企业逐渐成为影响美国社会的主流力量,当福特公司创始人福特、通用总裁斯隆等开始成为美国社会呼风唤雨的大人物。这时的美国,以报纸为首的媒介已经走过了一百多年:早在1810年美国就有了376家报纸,到1828年已达到将近900家。这时的美国,哈佛,哥伦比亚等一批“常青藤大学”已走过一两百年,美国中介服务与监督组织如律师事务所等也已经成为经济生活的主角之一。
事实上,在美国甚至包括日本在内的整个西方企业家阶层并不是社会变革的先驱阶层,当企业家阶层形成的时候,构成中产阶层的主要力量如作家,教师,律师,会计师,公务人员,小业主,记者早已成为社会活动的主角。真正的企业家阶层和职业经理人阶层其实也就一百多年的历史。
这种格局告诉我们,企业家阶层作为现代工业革命的推动者,同时也是市场经济与法制社会的产物。用大白话说,企业家创造财富,同时,如果没有市场经济制度(政府)与法制社会(监督),那么企业家自己也不会被创造出来,至少不持续。
分析西方企业家发展历程,就会看到在市场经济制度下,存在着三个平台的共生与共赢,这就是企业构成的操作平台,媒介构成的理性平台,以及大学、研究机构与咨询公司等构成的思维平台。这三个平台颇像政治上的三权分立的作用:既相互独立,相互监督又相互依存。企业的操作平台强调的是结果,即如何通过资源整合,创造利润。理性平台提供的是第三方公正,这种公正和客观源于制度保证与职业道德:美国报纸主编协会在1923年颁布了新闻工作准则;职业新闻工作者协会1926年通过道德规范。而大学、研究机构或咨询公司为企业提供方向与手段,其生存逻辑是:靠卖知识为生。像近年来安然、安达信的倒闭,很大程度就受益于媒介的第三方推动。我们很难想像,没有媒介的第三方公正,安然或安达信这类世界一流公司会如此快地倒闭。
中国市场经济是从计划经济转型而来的,同样,中国社会结构也是从计划体制转型而来的。我们的转型政策是“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用在社会结构上,就是“让企业先强大起来”。这种转型政策下的企业家阶层,在整个社会结构中变成了一枝独秀:企业家将操作平台、理性平台、思维平台“三位一体”——企业家既代表了第三方对自己的评价,也代表了业界“大脑”对未来和发展道路的指引,更不用说一手控制的企业操作平台了。这样的结果是,企业无论大小,企业首脑都在有意无意地在制造个人崇拜,都在用权力或金钱诱使下属对自己“神化”。 所以,我们也就不奇怪这二十多年来,那些落马的企业家,大多是自我放大到极致之后,乐极而生悲。
当改革开放过去二十多年后,我们的政策已经开始调整为“建设和谐社会”,而不是简单的“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在这种情况下,当企业家们在兴高采烈地庆祝自己的企业多少多少周年的时候,他们可能忘记了两点:一方面,与企业共生的其它部分,比如媒介,比如大学或研究机构发展到什么程度了?显然,企业作为社会共生体的一部分,没有其它平台的发展,企业平台的兴盛就可能不过是个泡沫。如果要单纯谈市场繁荣,那“清明上河图”描绘的兴盛又为什么会昙花一现?另一方面,中国大部分企业的成功经验是在双轨制下突围而来的,是在缺乏足够媒介平台监督,缺乏思维平台支撑的情况下形成的,这种成功经验非常狭隘。在新的市场经济制度与和谐社会环境下,接下来就反而是这批企业家的不适应:他们的成功经验已经过时。
由此来看,我们可能就不那么兴奋了。当我们的商业界只有企业之操作平台,缺乏思维平台对规律的提示与对未来的把握,缺乏理性平台之第三方公正,那么企业家就像三只脚的桌子只剩了一只脚,除了将这只脚的能力放大来支撑这张桌子,他又有什么更好的办法?
在我看来,人放纵自己的成就感,实在也不算是多大的罪过。人毕竟不是上帝,人之为人便在于人是一个经常犯错的无知生灵。真正可怕是在这种放纵下去的思想下把企业做大做强,那将会是个什么前景?所以,不讲前提地一味鼓励企业做大做强,甚至在既得利益的收买下去为企业家制造“良好舆论环境”,不仅是对企业家一种不负责任,而且将会给我们这个社会带来巨大的不确定性。经营企业显然是一场马位松,而不是一场百米短跑。如果有人用百米短跑的办法在跑马拉松,真不知道那些为此加油的口号,是出于不懂还是别有用心?
我们要记住一个基本前提,那就是中国企业的改革是根植于中国社会结构性的变革而来的。由此,我们需要从社会变革的层面来看待中国企业改革与企业家阶层的形成:第一,我们选择了建设市场经济体制这个目标,市场就会带来社会组织的分化。企业的一枝独秀,就是这种分化的一种表现,过去国有企业,国家媒体,国家大学或研究机构这种“国营”体系,分化成“企业国退民进”的局面,这是一种进步的表现。第二,分化并不是我们的目的。分化的目的是为了在更高层面的整合与协调,推动社会的发展。所以,在目前企业或企业家一支独大的现状下,我们显然不能一味鼓励企业更加一枝独秀,而是要提醒那些放大自我的企业家,当市场经济制度正在完善,与此相应的媒介平台与思维平台正在逐步建立起来的时候,不适应新形式的可能恰恰是我们这些优秀企业或企业家!
现实也正在证明这种判断。从德隆现象,到伊利现象,到创维现象,甚至近来若干上市公司的高管下台,如果我们不是孤立地看,而是把它们当成一个整体去看的时候,会发现这些事件构成了中国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成长历程中一个明显的“坎”。
这个“坎”的意义是,是政府的正规化、法制化努力,是媒介日渐强大的第三方公正,以及大学研究机构走向独立的思维导向,导致那些基础不稳的民营大企业崩盘,而不再是政府的行政干预与权力干预,导致民营企业经营困难。前一段科利华、托普、德隆等一批企业的兴衰,只不过是这一环境变化的一个先兆,接下来,我觉得将会有更多所谓的优秀企业面临这一挑战。
企业家阶层作为社会中产阶层的重要力量,在社会这样一个大系统中,它的强大显然有赖于与其他利益群体与社会组织的共生与共赢,有赖于这一利益群体接受其他利益群体制约与监督。
(作者为北京锡恩管理顾问公司总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