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生命必须独立承担他(她)自己生命的痛苦,别人无法替代。
我们的父母在孩子早期教育中为了爱孩子,所有事情都不让孩子做,正是我们的这种爱无情地剥夺了孩子探索自己生命中的痛苦经历;使得孩子失去自主性,完全被动地接受。
人要建立责任心,首要前提是:只有在自我作主时才能建立起来,否则就不能建立起来。父母做了很多事,最终把孩子培养成为废物,这个世界上有成就的人实际上没有哪个是焉头搭脑的。即使是那个深思沉稳寡言少语的人,也不是那种每天痛苦的表情。如果那种忧伤痛苦的情绪占据了一个人的心灵,他的整个心灵是停滞的。
也就是说,我们每个生命,必须都有独立承担个体生命中痛苦的那种经历,然后才能获得经验教训、才能理解生命。我曾经跟我的一个研究生说过一句话:“你恐怕惟一不能够超过我的就是你没有吃苦经历。”在零下十几度的宿舍里睡觉,除非你旅游上北极或其它地方,这种经历你恐怕一辈子都不会有。晚上打来一盆洗脸水,第二天早上用比砖头都硬的冰来洗脸。这种经历恐怕你永远都不会有,因为你生活的条件永远都不允许。
那么,孩子的生命是他自己的,必须他自己来体验。否则,你要替他做了一切,就剥夺了他的自尊心、剥夺了他的自信心、剥夺了他的责任心。这就等于你做了不该做的事,那么同时还剥夺了他成长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