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探讨媒体融合的创新路径与深层问题,分析、总结媒体融合的典型经验,12月3日上午“责任与荣誉”媒体融合与新兴媒体建设高层论坛北京站召开。
要治理虚假信息,就需要针对虚假信息传播过程中各个环节的对象主体提出要求、落实责任、各个击破。
第一,就是媒体自身的责任。以微博微信为代表社交媒体以及新媒体平台,往往处于最直接的“信息源”端口,就有必要从源头上发力,提高新闻生产制作门槛,将假新闻阻拦在外。在这方面,当前的大数据算法等新技术都能够极大促进这一目标的实现。
第二,就是发挥组织的作用。当一家媒体不能自觉约束自己的经营行为时,媒体机构联合起来组成的行业自律协会和组织,就有必要迅速行动起来。
第三,是国家政府层面的监管力量。2016年国家网信办牵头的“清朗”系列专项行动,行动期间,在各级网信、工信、公安、文化等部门协同配合下,关闭违法违规账号104.5万个、空间群组129万个,关闭违法违规网站2000多个。
传媒工作者有责任引领广大网民提升媒介素养、帮助公众增强信息鉴别能力。公众情绪往往能够成为加速虚假信息传播的“催化剂”;所以媒体一方面需要做好本职工作、严格审核把关信息。
另一方面,也应该通过日常传播中持久的宣传教育,以及在争议事件中的理性发声,正确引导舆论,助推一种理智的社会讨论风气的形成,防止谣言抓住人们普遍的心理弱点扩散开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