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新股发行新规实施后可能产生的变化,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昨日表示,证监会将根据市场和交易系统初期运行情况,按照有利于增强市场活力、维护市场稳定的原则,合理安排新股发行。
股票发行新规自1月1日起实施,新规取消了新股申购预缴款制度,简化了发行审核条件,突出信息披露要求,强化中介机构责任,建立包括摊薄即期回报补偿和先行赔付的投资者保护机制等完善新股发行制度改革措施。
邓舸指出,新规则发布后,已过会公司需按新规则的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填补回报措施,履行董事会决议等公司内部决策程序,按新的信息披露要求修改补充招股说明书,履行会后事项程序。
“预计上述准备工作需要半个月左右的时间。新规下的股票发行启动时间取决于企业上述准备工作完成情况。”邓舸表示,证监会将根据市场和交易系统初期运行情况,按照有利于增强市场活力、维护市场稳定的原则,合理安排新股发行。
同时,为缓解新规下新股发行对交易系统的压力,保证交易系统安全运行,邓舸指出,初期新股发行将按各交易日均衡申购的原则安排,后期逐步进行调整。按照目前的做法,为明确市场预期,证监会仍将在企业新股发行核准后,通过证监会微博微信第一时间公布核准企业的家数和名单。
就新股发行注册制何时实施的问题,邓舸介绍,全国人大审议通过注册制改革授权决定,该决定自2016年3月1日起施行,这里讲的3月1日,是指全国人大授权决定二年施行期限的起算点,并不是注册制改革正式启动的起算点,改革实施的具体时间将在完成有关制度规则后另行提前公告。
邓舸指出,全国人大的授权决定,为推进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为此,需要国务院根据授权对注册制改革作出相关制度安排,出台相应的文件。证监会将根据国务院确定的制度安排,制定《股票公开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前,证监会相关规章规则的起草工作正有序进行,待各方面条件成熟后,将按规定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邓舸强调,在注册制正式实施前,证监会将按照现行核准制的要求,继续做好股票发行审核工作。与此同时,证监会将做好发行审核工作向注册制过渡的预案,对发行审核工作作出合理安排,确保实现发行审核工作的平稳衔接。相关方案将及时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