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广东省安全生产教员初始教育班
预报名的通知
各有关培训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决定》(安委〔2012〕10号)和《广东省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决定〉的实施意见》(粤安〔2013〕8号)等文件精神,加强我省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师资队伍建设,规范安全生产培训工作,提高培训教学质量。广东省安全生产技术中心(以下简称“省技术中心”)计划在广州举办广东省安全生产教员初始教育班,现将具体事项告知如下:
一、初始教育班培训对象
广东省内拟从事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安全主任、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教学工作的人员。
二、初始教育班学员条件
1.1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1.2 具有一定的安全工程专业基础知识,三年以上现场实践经历或相关工作经历;
1.3 具备与教学内容相关专业学历或职称;
1.4 具有专科以上学历或助理级以上职称;
1.5 申请取得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教师岗位证书的,除具备1.4规定的学历或职称条件外,还应具有较强的实践技能。
三、学习时间、地点及相关费用
具体学习时间、地点及费用等事项由省技术中心在开班前另行发文通知。
四、其它事项
(一)请各有关单位和人员根据工作实际,采取自愿原则报名参加。为了保证教学质量,每期初始教育班学员名额有限,学员可进入我中心网站“安全培训网上报名系统”报名,填写相关报名资料并打印申请表(系统自动生成《广东省安全生产培训机构教员业务能力学习申请表》)。
(二)具体学习时间将在开班前一星期通过手机短信通知学员,请预报名成功的学员留意手机短信通知,由于手机短信可能存在被电信屏蔽现象,请学员留意我中心网站,并及时与我中心工作人员联系确定是否参加本期培训班。如未联系视为自动放弃学位。
(三)参训人员报到时需携带以下资料:
①2张近期免冠小1寸彩色照片;
②《广东省安全生产培训机构教员业务能力学习申请表》(需要盖单位公章)原件1份;
③身份证、学历(或职称)证书复印件各1份(原件需要提供以备现场审核);
④一门安全生产相关课程的电子课件,制作成ppt格式,可由参训单位带队人员统一收齐刻录成一张光盘。
省技术中心联系人:蔡常德、张园、
广东省安全生产技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