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花爆竹安全常识
1、烟花爆竹产品分为几类,分别是什么?
按产品结构和燃放后的运动形式分为以下14类,分别是喷花类、旋转类、升空类、旋转升空类、吐珠类、线香类、烟雾类、造型玩具类、摩擦类、小礼花类、礼花弹类、架子烟花、爆竹类、组合烟花(由多个单筒组合而成的烟花产品)。
2、升空性产品发射高度有何规定?
各类升空产品不得出现低炸和火险。升空性产品最低发射高度应A级≥50米;B级≥30米;C级≥10米。
3、旋转类产品的允许飞离地面高度为多少?旋转直径范围是多少?
旋转类产品的允许飞离地面高度应≤0.5米;旋转直径范围应≤2米。
4、造型玩具类产品燃放时其行走距离为多少?
合格的造型玩具类产品燃放时,其行走距离应≤2米。
5、线香类产品燃放效果有何规定?
线香类产品燃放时不得爆燃或火星落地(燃放高度>1.0米)。
6、销售网点各购买人出具的销售凭证应当注明哪些内容?
应当注明销售产品的名称、数量、价格,销售网点的单位名称和销售人员姓名。
7、销售网点应当设置哪些警示牌和警示语?
烟花爆竹销售网点必须在网点附件的明显位置,设置安全警示语和警示牌。警示牌和警示语主要包括:严禁烟火、禁止吸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机动车辆装卸时必须熄火等。
8、储存烟花爆竹应注意哪些事项?
一是必须设专用库房,不得与其他物品混存或超量储存;二是库房应设专人看管,严格保管、领发安全管理制度;三是配备消防器材,严禁带入火具、火种,严禁使用明火照明、取暖。
9、违法燃放情形包括哪几类?
违法燃放情形包括四大类:一是携带、燃放的烟花爆竹不符合本市公共场所布的规格和品种;二是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地点燃放;三是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燃放;四是不按燃放说明燃放烟花爆竹。
10、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主要有哪些管理禁令?
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主要包括生产、储存、运输、销售、燃放等环节,主要禁令是:严禁违法、违章、违规生产经营烟花爆竹;严禁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烟花爆竹产品;严禁生产、销售拉炮、摔炮、砸炮、擦炮、打火纸等国家明令禁止的烟花爆竹;未取得安监部门颁发的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不得生产、销售烟花爆竹;严禁非法生产、运输、储存、销售燃放烟花爆竹;严格实行专用封签和防伪码标签管理,凡无我省专用封签和防伪码标签的烟花爆竹产品,不得销售;严禁携带烟花爆竹乘坐车、船和飞机。严禁在托运的行李包裹和邮寄的邮件中夹带烟花爆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