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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实:苗实:是弱政府,还是强政府?
2016-01-20 1222

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经济体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核心问题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可以说,这是全会《决定》提出的一个重大理论创新。在现代市场经济体系中,政府和市场是相互关联的两个重要组成部分,政府是经济管理和调控主体,市场是配置各类经济资源的基础环节。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决定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走向和运行质量。政府行为往往表现为经济管理和宏观调控,市场功能往往表现为供求变化,价格自发调节和自由竞争,两者紧密关联,相互交织,缺一不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既要发挥市场作用,也要发挥政府作用,但市场作用和政府作用的职能是不同的。全会《决定》对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提出了明确要求,强调科学的宏观调控,有效的政府治理,是发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优势的内在要求。《决定》对健全宏观调控体系,全面正确履行政府职能,优化政府组织结构进行了部署,强调政府的职责和作用主要是保持宏观经济稳定,加强和优化公共服务,提供公共产品,保障公平竞争,加强市场监管,维护市场秩序,推动可持续发展,促进共同富裕,弥补市场失灵,以及保障国家安全和核心利益等等。如果政府管理和调控的范围力度超过了维持市场机制正常运行的合理需要,或干预的方向不对路,其结果就会抑制市场机制的正常运作。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关键是寻求政府行为和市场功能的最佳结合点,使政府行为在调节经济和弥补市场失灵的同时,避免和克服自身的缺位越位错位。要特别警惕权力崇拜,利用公共权力谋取私利。要弄清政府权力的边界,在与市场的关系上,不能取代市场,不能利用公权揽买卖,我们需要的是有限的和有效的政府。强化政府作用,是为市场的有效运行建立一个好的制度环境和提供市场所无法提供的公共产品,以便提升市场,而不是用政府的强制力量去驾驭市场,压抑市场和取代市场

       我苗实过去曾经说过这样一句话,中国的潜力会得到非常巨大的释放,当民众的权利全面伸张的时候。也就是说,中国的种种改革,本质上要求政府是民主法治下的服务型政府,甚至可以说是私权得以伸张和公权受到规范的弱政府。这里的弱,不是说无能为力,而是有所为有所不为,即把属下的一亩三分地治理好,市场该自主的自主,社会该自治的自治。我苗实还说过一句话,世界的舞台不会轻易让中国来充分施展自己。可以说,这在一定程度上又要求中国政府对外至少不是弱政府,甚至就是强政府。如果不强,中国就不可能取得其相称的国际空间或地位。现在,建立亚投行,对中国就是一个不是说莫大,至少是建国以来相当大的考验,一定要把工作做到最细最实。上面讲了一弱一强,所谓一弱,是相对于国内市场社会来讲的;所谓一强,是相对于积极占领国际空间而言的。当然了,从政府作为公共管理主体的角度讲,还应该强化在市场监管,生态保护,社会保障等方面的作用,特别是改革开放的持续推进和不断深化,势必要求有一个强政府的存在。更进一步讲,中国未来,就是要处理好这个“一弱一强”的平衡,既把国内的事情办好让老百姓安居乐业,又把对外的事情办好以获得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更要一弱一强相互配合积极协作实现中华民族复兴。关于亚投行,网友手机用户2758337853有三条评论,现抄录如下, a.如果亚投行不是按照国际通行法则(真正的市场经济法则)运行,而是要按照某国的“特色”“意识形态”行事,把自己的“维稳”“暴力起家”和"宇宙真理意识"硬塞入,肯定会瘫痪生事!米帝的担心是有根据的! b.一号人物的一个表态或常委或政治局一个会议决议就可以决定该行的走向。我们已经看到体制内的某些人在为此做声势了。绝大多数市场经济发育调控良好的国家目前并不认同中国大陆是“正常的市场经济”国家,因其参杂太多太重的“政治性目标”,为了政治这个最高目标需要,可以抛弃任何承诺。c.国内没有任何法律可以约束它,也没有任何环境可以形成约束它的机制。记得在人大经济论坛,我苗实有一次讲道,富强文明法治民主,中国需要四轮驱动。什么意思呢?就是说,中国需要富强,没有人反对。但是,只是引入发展市场经济,让老百姓发家致富,还远远不够。毕竟,市场经济的兴旺发达,需要文明法治民主。大家都知道,文明也罢,法治也罢,民主也罢,主体在政府。试想,政府不讲文明,不讲法治,不讲民主,市场经济只能是无规则,甚至只有潜规则,沦为权贵市场经济,脱离大众市场经济的轨道,而这样的市场经济就是坏的市场经济,腐败泛滥,贫富悬殊,经济危机,社会动荡,民不聊生,水深火热。据吴敬琏先生说,在我国改革的早期阶段,包括我本人在内的不少市场取向改革的支持者都认为,只要放开了市场,就能够保证经济的昌盛和人民的幸福,而没有认识到市场的正常运行是需要一系列其他制度的支撑的。没有这种支撑,市场经济就会陷入混乱与腐败之中。清华大学的钱颖一教授曾经对于好市场经济与坏市场经济的区分作了分析,他指出,在目前的世界上,宣称实行市场经济的国家占了绝对多数,但是建立起规范的市场经济的国家并不多。许多国家仍然在无规范的,由权力支配的市场经济,或者叫做坏的市场经济的陷阱中挣扎。原来实行计划经济国家进行市场化转轨,弄得不好,也往往掉进这种坏的市场经济的陷阱。转轨国家落入这种陷阱的概率很高的原因是,改革是在保持原有行政权力体系的条件下从上到下推进的,在利益结构大调整的过程中,某些拥有行政权力的人往往利用手中的权力谋取私利。如果一个国家建立了有效的民主制度和法治环境,抵制权力资本的能力就会强得多。反之,在行政权力主导下,一个国家虽然也能够在一段时间内取得某种程度的经济成就,但终究会因为法治不行而落入坏的市场经济。这种经济至少存在三个问题,第一,政策的随意性增大了经济活动的不确定性,导致经济活动缺乏效率;第二,政府官员的行为缺乏规范和约束,导致权力的滥用,腐败和社会不公;第三,公民的基本权益缺乏保障,公民缺乏安全感和从事经济活动的积极性,使经济缺乏长期的活力。姚洋先生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因为中国政府和其他发展中国家政府不太一样,其他发展中国家的政府起始是比较弱的政府,中国政府的起始不一样,因为我们是计划经济走过来的,一直是比较强的政府。90年代因为改革是重点,所以强政府的态势没有显现出来, 2000年之后,改革基本上告一段落,政府干预对经济的影响就凸现出来,过去这些年我们一直在谈中国经济的失衡,确实是有政府的因素在里面。政府,特别是地方政府过多的参与经济活动,对经济失衡是有一定的负面作用。政府投资量非常大,就会鼓励资本密集型企业发展,不能很好的吸收就业,同时政府又鼓励出口,两方面加在一起就会对经济失衡有一定的影响。现在新一轮的改革开始,我们重新要谈政府定位问题。李克强总理多次强调政府要简政放权,也是意识到过去十年政府有很大的问题,我们要进一步接上90年代改革的步伐,把这个十年的断口接上,要进一步改变政府。诸大建先生在新浪微博说,中国发展相当长时期属于强政府弱社会。这样的背景做公共政策,决策快、效率高,容易做好事,也容易做坏事。英美国家多元化强,对政府制约多、效率低,不容易做好事,也不容易做坏事。中国治理变革的关键,不同于西方外部压力驱动,更多依赖体制内关键少数发起自我变革,实现多元化不强下如何有效决策。

       魏杰先生分析道,我们目前的体制可以用一句话概括,政府主导型的经济体制。政府基本垄断了四大资源,第一是货币资源;第二垄断了物资资源,石油、煤炭、电力基本垄断;第三,垄断了物流,像航空、运输、铁路都是政府的;第四是垄断了信息,从电信到邮政都被垄断。邓小平时代我们是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政府需要搞经济建设;但是我认为下一步政府应该退出经济建设的中心,即政府是社会公共管理主体,它将成为一个社会公共管理主体。因此我们未来对政府的考核不应该以GDP作为目标,GDP这一概念属于财富增长的范畴,政府应该是一个社会公共管理主体。第一,政府和企业都是建立在法律基础上的两大平等的社会组织。它们之间不是谁引导谁的关系。我在德国调研时发现,德国政府只对药品和食品加大监管;别的企业,政府从来都不去管,它们完全是平等的社会组织,这才是市场经济下政府的准确定位。第二,配置资源将不再是政府的事,市场才是资源配置最主要的机制。第三,政府必须从审批制转向备案制。第四,政府的公共权力要受到一定约束才行。第五,企业对政府有完整的法律诉讼权,即企业可以告政府。第六,政府不能作为国有产权的所有者代表。如果政府作为国有产权的所有者代表,有两个问题就解决不了。一是这种管理产权的政府机构和它所管的企业永远会政企不分。另外一个问题是,政府难以平等地对待所有企业,因为有些企业的老总由当过政府官员或政府背景的官方人士担任。这些背景在中国很管用,这对其他企业是一种不公平。第七,政府对企业税收的收取,不应该以经济增长速度为依据,而应该以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为依据。政府是公共服务的主体,它为我们服务的时候需要成本、需要货币,这样就应该收税,但到底收多少税应该以政府提供的服务为依据,不应该以经济增长的速度为依据。第八,政府不能与企业争利。政府如果要投资的话,也是以公共产品为界;如果是盈利项目,就应该由企业来投资。比如修一条高速路,如果修成后不收费就是公共产品,应该由政府来投。如果修成后是商业运作,就应该是企业投,而不应该由政府投资。在市场体系健全的发达国家,代表全体人民行使自己财产权的是各种资产管理公司,这些公司是企业,而不是(行政)政府。它们只对掌握着财税大权的国会负责任,而不用对属于行政机构的政府部门负责。从这个意义上讲,政府作为国有产权的所有者或代表者存在,说明对我们现有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改革还须进一步深化才行,我们的政治和经济体制改革还远远没有到位。从稳增长的阶段来看,我们如果按照上述八个要点来重新塑造政企关系的话,中国经济增长达到7%以上没有任何问题。政企关系重新界定以后,政府主导型经济体系就必然转向社会经济体制。这是深入改革最为迫切的一件事。中国的改革不用那么复杂,我认为强调核心的一点就可以了,保护产权。产权一旦得到保护,价格自然市场化、投资者有信心进行长期投资,创新有了动力,政府的权力自然会受到限制,权力不会像现在这样无限扩大。保护产权直指我们改革的核心,这个过程中各方利益需要经过艰难交锋后互相妥协,这样中国的改革才有希望。现在谁都无法超越利益,那么怎么在多方格局里达成一致,会是今天改革的一个现实路径。

       袁恩桢先生指出,从改革前后,政府与市场关系的演变中,可以得出如此三点启示,一是传统计划经济体制时期那种“强政府、弱市场”的格局已经结束。市场在我国社会资源配置中开始发挥基础性作用,或者说开始显示它的强势,这是中国经济摆脱传统计划经济体制的低效率,走上持续高速增长之路的主要原因。二是在市场经济发挥强势作用的同时,政府的强势作用似乎并没有消失。在改革过程中,政府主要是退出对企业微观经济活动的直接干预,却在改革政策的推行、市场体系的建立、宏观调控的强化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三是需要进一步研究的是,“强政府、强市场”格局,究竟是转型时期的特殊情况,还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特点。以政府与市场关系“双强”组合为特点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运行机制,是前无古人的伟大探索,也是一场极其艰难的探索。在这里,首先需要澄清几种观点,第一,认为在市场经济发展的历史上,只可能有“强政府、弱市场”与“弱政府、强市场”两种模式,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只能是非此即彼,不可能有什么“双强模式”出现,从而认为进一步的改革只能是弱化政府,走西方的“强市场、弱政府”之路。事实上,我国30余年来改革与发展的现实已经打破了这种成规旧见,现在是市场不弱,政府仍强;在市场关系蓬勃发展的同时,政府在调整其职能的同时,“强政府”的表现并没有随之消失。当然,政府的权威并不是没有发生变化,而是在职能范围发生了重大变化,即退出对微观经济范围的干预功能,强化了宏观经济方面的调节功能。此时的“强政府”,主要表现在宏观经济调控等方面的权威功能。从而,当前中国的进一步改革,不是进一步削弱政府的经济权力,朝“弱政府、强市场”的方向发展,而是在进一步划清政府与市场运作边界的前提下,分别强化各自领域的运作功能。第二,认为要使政府退出微观经济领域的干预,前提是公有制经济特别是国有经济必须退出竞争性产业领域,即认为只要有国有企业存在,政府必然要进行干预。应该说,这样的观点甚至连西方的有识之士都不能认同。在当代世界,无论是西方的大企业还是中国的国有大企业,都是采取委托代理制的公司形式,不是资本直接操纵企业经营,而是由职业经理人具体操作,从而,企业的经营业绩与产权的所有制性质并无直接关系。正如新加坡国有淡马锡等企业多年来良好的经营业绩,就是企业经济效益非成分论的最好证明。改革开放30余年来,在政府与市场关系上已初显“双强”特征,但严格说来,政府与市场两方面都还是不够强,都有待于进一步改善和强化。这既是由于政府没有完全退出对微观经济领域的直接干预,致使市场的作用受到一定限制,更是因为政府的宏观调控还没有完全摆脱“一刀切、切一刀”的那种行政命令方式。如何有效地运用经济杠杆调节宏观经济,还是一门有待进一步学习与掌握的学问。所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双强模式”,还需要在不断探索中加以完善。

        邱晓华先生称,三中全会明确要发挥市场的决定性作用,同时更好的发挥政府的作用,明确提出了这样一个要求。因此可以把中国未来发展之路解释为“强政府、强市场”,走一个双强之路。第一条就是可以继续走政府越来越强大,市场变得可有可无,叫强政府、弱市场的路,实践证明这个路在某个阶段、某个时点,在生产关系相对简单,生产率水平相对低下,社会物质财富比较贫乏的情况下这种体制会起到积极作用。但是这个体制最大的弊端是,随着生产关系的复杂、生产率水平的提高、物质财富增多,越来越影响到经济的活力和经济效率。所以才会有改革的问题。从改革角度来说要发挥市场作用。第二条路就是弱政府强市场。就是把政府的作用适当的降低,把市场作用逐步强化。从中国国情角度来说,这条路在一定阶段也是管用的,政府少管一点,让企业、民众有一个更大的参与权和更好的发展权,能够对经济活动起到积极作用。但是世界各国的经验证明,一个大国经济的崛起,如果政府该作为的不作为,该发挥作用的不发挥作用,一切都交给市场也是走不通的。当今世界可以查一查各个国家的发展史,没有一个大国经济是完全靠市场的。这次三中全会明确要发挥市场的决定性作用,同时更好的发挥政府作用。因此,我就想到,可以把中国未来发展之路解释为“强政府、强市场”,走一个双强之路。当然,强政府不是回到旧体制,那种政府对生产要素高度管制,对经济活动高度管制,这条路肯定不行,强政府应该有新内涵,更多的表现在对企业、对民众强势的服务,提供一个更好的服务,就是政府越强越好。其次是对市场秩序强势的监管,也就是对不公正的市场秩序、对各种不规范的市场秩序、对甚至是违法乱纪的市场秩序,政府要表现强势,发挥应有的作用。如果是这样的界定政府的强势的话,我认为越强越好。强市场市场机制更健全、体系方面更完善、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上更协调,市场定位更准确,那么未来我们的发展之路、转型之路或者变革之路,会走的更顺一点、更有效一点、更好一点。对于“强政府-强市场”,陈雯先生是这样理解的,过去,经常把“强政府”简单理解为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全能政府”,政府越界使市场主体地位丧失,政府代替市场做资源配置的“指挥棒”。江苏提出的“强政府”不是强在代替市场配置资源上,不是“强干预”市场经济发展,也不是仅仅提供服务,而应该重点强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是通过完备的法治体系;第二是高素质的人才队伍和强研究能力;第三,民主、正确、有效的强决策;第四,是强执行力和服务力;第五,较强的造环境能力。“强政府-强市场”是融合统一的,是发展实践中不断互动演进的,“强政府”是“强市场”的守护者,市场能干好的就交给市场。政府是通过宏观调控发挥一种营造环境、提供服务、引导方向、调节供求的重要作用。所以说,“强政府-强市场”应该两手抓、两手都要硬,这不仅符合转型实践的需要,也符合一般发展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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