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危机如何依靠主管力量
当企业初闻危机之讯,尤其是在遭遇产品质量危机时,企业第一反应估计都是想要尽快澄清,尽快向公众证明自身的清白——产品绝对安全,公众放心使用。当事人的这种心态是无可厚非的,但是,在商场上,仅仅是自证清白,根本不可能得以“脱罪”,甚至,更恶劣的情况是,越描越黑。因为人们还信奉这么一句话:解释等于掩饰。
只要是作为事件的利益相关者,一旦出现问题,说话就必然带有为自我辩护而罔置真相的意味。企业作为直接当事人固然如此,即使是企业的资助方、为产品代言的公众人物或者与企业有关联关系的他方,此时的辩护都显得苍白无力。这正如大家都熟悉的运动员不能兼裁判员、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证人证词不可以独立为证一样显而易见。
无数的危机公关案例证明,能够真正带来产品质量危机处理转机的,不是当事企业自我辩护的新闻发布会,也不是企业与媒体的你抨击我反驳的口水仗,而是权威机构的最终发言。政府自身的威信,利益无涉的中立第三方,它的发言足以消除公众的所有疑惑,权威机构的一句话胜过企业的千言万语。
按照公关关系的理论,危机发生后,呈现14天规律。第1-3天,媒体会集中报道企业出现某种问题。因为管理层还得了解情况和进行判断,此时的企业一般会比较沉默。第4-6天,企业通常会正式发布声明,对事件进行解释,并提出一些措施。如果媒体和公众对于企业在第4-6天提出的方案不满意,则会在接下来的第7-9日,形成一波新的报道高潮,而且是以批评为主。第10-12天,媒体通常报道企业就此事件的转变。第14天起,媒体将被新的故事所吸引。
但我们说,危机发生的第一时间,是处理问题的黄金时间,初期的战略决定及实施效果,将影响整个事件的进展及最终结果。所以不能沉默和被动等待。但如果企业将自身精力完全放在了本能性的自证清白之上,不仅不可能达到预期的效果,还会贻误战机。通常所说的在第一时间发出企业自身的声音,意思并不是说要企业一味地对公众诉说“我们的产品没有问题”,这样的反复不仅不会达到强化的目的,反而会激起相信空穴不来风的公众的反感;拿出当年产品上市时检测合格的证明也是一种无力的证明,技术发展日新月异,当年的验证根本不能推翻今日的发现。在没有真正的权威检测结果之前,自证清白还意味着拿未来的性命来大冒险,因为没有人能够保证多年前的技术不存在漏洞,如果最后得出与企业预期相反的结果,那么企业之前的振臂高呼就彻底地将自己推入了万劫不复的死地。要想再向公众解释、要想再重获信任几乎就是无路可走了,因为之前的信誓旦旦已经将退路全部堵死。
这里不沉默的意思在于,企业必须发出表明态度的声音,形成一种对抗式的局面,为以后的措施作辅垫,并在暗线上同时行动,及时与相关主管部门积极沟通,争取权威结论的尽早出台。这是一种最佳的战略选择。
效果更好也更简易的另一出路是立即寻求主管机构的支持,但这对大多数企业来说是非常困难的,不具有普适性。即使是最不理想的情况下,无法做到立即整改,却可以配合主管机构的调查,选择取信于消费者的办法,撤回问题产品,等待时机使新产品上架。虽然存在风险,但是比起自证清白来,这第三条路的效果也还是要强一些。
形势不同,企业自身条件不同,选择的路也会不同,但无论如何,不能沉默,更不能寄希望于能够自证清白,问题的解决之道,总是在不断的变通中向前发展。
依靠主管策略适合于所有的品牌、不同类的产品质量危机。原因很简单,危机来临后,要证明自己的“产品”清白;如果需要迅速大范围地证明自己没有责任、事实是被歪曲后传播开的,则需要有一个权威者来说明。
谁代表权威?监管机构、主管机构、质量检测部门等代表权威,所以新闻发布会必须在主管机构的配合下才能召开。
这一策略是最简单的策略,然而每年都有后来者重复犯下同样错误,自己来担当化解危机的先锋。失败的案例中,前有巨能,近有宝洁、东风日产,而成功的事例有阜阳三鹿奶粉等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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