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频发:质量——企业家的良心
双汇的瘦肉精,甘肃凉平的没有任何营业资格的牛奶厂,上海的馒头厂,下一家是哪里的什么厂呢?再加上浙江台州172名人员“血铅”超标,及昨天看到的报道,从2009年到今年第一季度为止,被报道出来的30多起重金属污染事故,究竟要死多少人才有人愿意下定决心去治理呢?
2008年的三聚氰氨事件还在我们心中挥之不去,这么多事件又接踵而来,这些事件是孤立、偶然的吗?还是已经司空见惯呢?养猪的不吃猪肉,馒头厂不吃馒,奶粉厂不喝自己的奶粉,饼干厂不吃饼干,糖果厂不吃糖果,蜜饯厂不吃蜜饯……,这是什么现象啊,叫消费者何去何从呢。白岩松老师说的这叫“媒制”(媒体一报就大家来关注,事情处理得特别快),什么时候才能真正制呢?更可笑的是全国各地的报纸都出来澄清本地的馒头没有问题,真的全国只有上海这样的大城市出这种问题吗?让我们一起来反思吧!
让我们一起来看看这里到底存在哪些缺失:
1、企业家们,钱真的这么重要吗?或是职业经理人们,业绩真的那么重要吗?做为一个人最基本的道德、良心总要有吧,这些东西做出来了是给人吃的,吃了对健康是有负面影响的,这与害人有什么区别啊!而且还不少会出现死人的,这样您能睡得着吗?
2、 作为企业的员工,在这种情况下是不是应该去举报呢?(秘密举报),如果真不想举报,是否可以选择不做帮凶呢。上海馒头事件的工人说“打死我都不吃,饿死我都不吃,我自己做的我怎么不知道”,但您有没有想过这些东西出去会害人啊!我想到质量大师克劳士比的一段话“质量部门应当担任衡量及报告符合要求与否、要求采取改正、鼓励防止缺陷、教导质量改进的职责,并作为整个企业的良心”,我们的每位员工是不是也是企业的良心啊!
3、 监管部门、监管人员们是业务不熟悉、能力不足、还是……?甘肃凉平事件相关部门人员回答是“我们去年来检查他们还是在黄牛养殖,直到事件发生后我们才了解到好像说它也没有黄牛,里面有奶牛”,这可是副局长说的。上海馒头事件员工说每个月监管部门都会来,我们都不会让他们到车间,我们会拿馒头来给他检验。为什么抽检会变送样检验呢?QS在食品行业中应该是让人看起来放心的标志,但这样的馒头厂为什么会有呢?
4、 大超市真的发现不了这些问题吗?大超市在供应商的选择中就没有一套完整的机制,在进货检验方面就没有相关的能力做测试吗?正如白岩松老师所说是一次错误呢?还是利益共同体?
以上我们到底缺了什么,我想我们的相关人员是否是缺了点良心啊!
针对这样的良心缺失我们是不是能有一些方法来预防事情的发生,不要总是等到事故出现了再来处理,如果要认真处理也好怕的是像白岩松老师所总结的那样,在这些事故发生后总会发生以下1到10的顺口溜“撤一两个官员;抓三四个企业责任人;关五六天厂子;罚七八万元;八九不离十这样的事还要卷土重来”。
针对这样的良心缺失我想至少我们应该做到以下:(一一对应)
1、是否可以加严这方面犯罪的惩罚力度,不要总是前面抓进去,后面放出来,或是只是用罚款来解决。或许增加犯罪成本也可以减少这类犯罪事件的发生。在前两天我刚写完“远见卓识的领导”的文章,企业要追求卓越就应有一位远见卓识的领导,真是形成了绝对的反差。
2、加强学校对守法的教育,提高全员遵纪守法的意识;加强用工教育,让员工明确其相应的权利和义务;让全民都成为法律执行的监督者。
3、对监管机构、认证机构是否应严加处罚的力度,甚至停止其监管和认证的资格,对该机构的主管人员做出严厉的查处,而不是今天撤职,明天换个地方上岗。
4、对零售终端应加强真正的抽检力度,一旦发现应全国通报,并停业整顿,严重者责令其停止营业。在竞争如此激烈的零售终端如果能严加监督我想谁也不敢跟自己的生意过意不去。
只要全社会有这个决心解决这些民生问题,不仅以上我说的方法可以用,我想还有更多的专家可以想到更多的方法来解决。
质量,是企业赖以生存的基础,它更是企业家的良心,如果企业家们出现良心的缺失,那我们更应该发动全社会的人员来监督,在这里我们真正的监管机构、认证机构更应该有良心的负起责任,如果连监管机构和认证机构都失去了良心,那真的是一种灾难啊!我想在法制社会的今天不应出现这样集体良心的缺失,我们应该相信这样的问题会得到控制的,让我们一起来唤醒那些出暂时出现良心迷失的人们,特别是企业家们。